教师对普通话有什么要求
教师对普通话的要求因教育阶段和教师岗位的不同而有所区别。以下是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和教师岗位对普通话水平的要求:
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
一般学科教师 :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。
语文教师 :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。
普通话语音教师 :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一级。
高等学校教师
一般教师 :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。
现代汉语教师 :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。
普通话语音教师 :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一级。
对外汉语教学教师
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。
师范类专业及职业学校学生
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。
其他特殊情况
师范系统的教师和毕业生,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,其中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必须达到一级。
非师范类高等院校的教师以及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毕业生,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。
广播电视教学的教师,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。
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,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。
国家级和省级广播电台、电视台的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,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一级甲等。
以上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,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